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指南(试行)》!
摘要:慧智育: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明确了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职责分工、管理考核等内容…… |
慧智育: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明确了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职责分工、管理考核等内容。通过实施项目县建设项目,进一步突出教师培训县域主体责任,统筹整合各级教师培训资源,建立分层分类分岗教师培训体系,五级联动、高质量开展全员培训。
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绩效评价标准(试行)随指南一同印发。指南明确,将根据各项目县绩效评价成绩,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县,将在下一年度的“国培计划”项目中,给予300万元左右的培训项目支持;对绩效评价合格的项目县,将在下一年度的“国培计划”项目中,给予200万元左右的培训项目支持;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县,将取消该县一个周期内“国培计划”项目县资格。
为做好我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工作,持续健全县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精神,特制定本指南。
通过实施项目县建设项目,进一步突出教师培训县域主体责任,统筹整合各级教师培训资源,建立分层分类分岗教师培训体系,五级联动、高质量开展全员培训。通过连续2年项目县项目实施和引导,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深度协同,不断优化教师培训供给,推动教师培训提质增效;推动县级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资源在协同实施教师培训项目中实现资源融合、一体化建设,建立以教师培训中长期培训规划为统领,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为中枢,高校、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三名”(名师、名校长和名班主任)工作室为基地,系列培训项目为支撑的县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一)建立一套县域教师发展资源整合机制
项目县要优先实施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的实质性整合,成立新时代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底线保证教师培训、教研和电教等多方力量,在实施教师培训项目、服务教师发展上的功能性整合,建立共同谋划、联合立项、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县域教师发展各方资源同步聚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好建强新时代开放、灵活的县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教师思想政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制订一个县域教师培训五年规划
项目县要以县域教师发展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教师继续教育周期内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要求,重新定位、系统整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和校本研修五级培训资源,建立分层分类分岗、覆盖全体教师的培训项目规划,让每一名教师都有适切的发展平台,每一个继续教育周期都能实现进阶性成长。
(三)打造一支县级教师培训师队伍
项目县要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国培计划”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以县域专职培训者、优秀教研员、一线名师名校长等为主体,打造一支不少于50人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县级教师培训师队伍,建立教师培训师定期、长期研究服务教师培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其策划设计、组织实施教师培训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县域教师培训高质量发展。
(四)培育一批县域教师发展基地
项目县要依托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建立与高校的深度融合、协同联动机制,使高校成为区域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智库、教师人才的培育基地;依托“国培计划”骨干教师、优秀校(园)长培训项目,按照不低于参训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人数10%的比例建立名校长、名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依托“一对一”精准帮扶、送教下乡、校园长等培训项目以及“三名”工作室所在学校,打造一批教师发展学校和校本研修示范校。制订工作室、教师发展学校和校本研修示范校建设制度、作用发挥方案及有关机制,将“三名”工作室打造成为县域教育教学研究的平台、名师骨干教师培养的基地、教师成长共同体凝聚的核心、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果辐射的窗口,将教师发展学校、校本研修示范校打造成为县域校本研修的示范、教师培养培训的基地、教育教学改革的平台,助力县域教师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五)健全一项教师培训选育用评制度
项目县要按照“以终为始、学用一体、育用结合”的原则,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持续完善教师培训项目“精准选、精心育、精确用、精细评”制度,关注教师培训全链条,建立教师培训个人成长档案,推动生成教师培训资源,推动教师培训成果转化、能力有效迁移、作用持续发挥,实现培训一人、提升一校、辐射一区的目标,让培训效果看得见、摸得着,不断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师的成长感和获得感。
(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统筹辖区内项目县建设规划,指导辖区内所有县区建好建强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2.指导支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在教师培训政策、教师教育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二)项目县职责
1.主导“国培计划”项目县项目实施。负责拟定项目县建设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专家智库等,在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承训高校的支持指导下,建立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教师培训生态,协同推动各类教师培训项目有条不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提供项目县项目建设经费保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将相关项目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支持项目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师队伍、“三名”工作室、教师发展学校、校本研修示范校等教师发展平台建设和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发挥,持续加强县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三)承训高校职责
1.指导项目县研制项目县建设方案、教师发展资源整合机制建设方案、选育用评方案及有关制度建设方案等。
2.实施好培训项目。按照“国培计划”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县实际需求,依据不同教师培训项目定位,实施精准的培训,引领、指导、支持项目县建立选育用评机制。
3.持续指导帮扶教师发展学校、校本研修示范校和“三名”工作室建设及其作用发挥。按照“国培计划”有关要求,实施不少于1年的跟踪指导服务,对参训学员学以致用、学用转化进行全过程指导,对教师发展学校、校本研修示范校打造和“三名”工作室建设等返岗实践基地进行全方位帮扶。
(四)参训教师职责
1.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求,按时参加培训项目,按要求完成项目要求的各项学习任务,坚持学用结合,主动开展教学应用实验,积极提交研修成果。
2.按照不同项目和项目县建设要求,做好返岗实践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一)绩效评价
省教育厅将建立项目县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工作组,由工作组专家依据《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绩效评价标准》(见附件),于每年年底前,采取材料评价与现场考核、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5分及以上)和不合格(75分以下)三个等级,对项目县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适时在全省通报各项目县绩效评价结果。
(二)动态管理
根据各项目县绩效评价成绩,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县,将在下一年度的“国培计划”项目中,给予300万元左右的培训项目支持;对绩效评价合格的项目县,将在下一年度的“国培计划”项目中,给予200万元左右的培训项目支持;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县,将取消该县一个周期内“国培计划”项目县资格。
附件: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绩效评价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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