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切实为基层减负

摘要: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特约通讯员 赵柏暄)为持续有力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内蒙古教育厅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特约通讯员 赵柏暄)为持续有力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内蒙古教育厅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开展了全面摸排,并于近日制定并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该名单明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安全教育、科普宣传教育、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五项内容的开展依据,同时对实施单位、开展时间、活动主要内容以及开展形式作出详细要求。

在规范事项实施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进校园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过程规范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严格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按照要求另行安排。

在确保工作实效方面,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过程立德树人,增强育人成效。“白名单”事项中涉及竞赛、答题、征集等内容的,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不得排名考核,不搞层层选拔。

在健全长效机制方面,从2025年起,内蒙古相关厅局单位应于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的事项按照程序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汇总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作者:赵柏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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