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 | 刘新芳:查戴头盔
摘要:“尊敬的市民们注意了,为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全市交通部门将推进“一盔一戴,安全常在”主题宣传工作,在此,提醒广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 |
“尊敬的市民们注意了,为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全市交通部门将推进“一盔一戴,安全常在”主题宣传工作,在此,提醒广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要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市内的交通要道路口,交警正在用小喇叭进行安全宣传。
下班的高峰期,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的人流如潮水一样向前奔涌。到了一个路口,红灯亮起,人流减速停了下来。每一个路口,都有交警在执勤。他们一边维持着交通秩序,一边拿出彩色的宣传单散发给等红灯的驾乘者。发完后不忘交代一声,回去多学习交通法规,以后就正式开始执行“一盔一戴”安全管理了。
一个十字路口,两位交警身着警服,正在路口排查骑乘者戴头盔情况。这时,一位30多岁的男士,正骑着电动车向前疾驰着。“嘟嘟”,一位交警口哨一吹,胳膊一伸,示意他停下,礼貌地敬了一个礼,开始查处。
“我们已经宣传一个多月了,你为什么不戴头盔?”
“我今天出门儿急,没带”。
“你看大家都能自觉佩戴,你为什么不能遵守交通规定?”
“我今天有急事,你不要阻碍我,否则我给你们领导打电话控告你们”。
“你不能走,你需要下车去警亭学习新的交通法。我这是正常执法,你到哪里去告都可以告。”交警义正词严,寸步不让。
“哼,我要拨打12345市长热线,告你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把你的警号说一下”。这位男士自恃懂点法律,对这位执法交警不依不饶。
“好,我制服上有我的法务编号,现在你就可以拨打电话”。
……
事情的结局是执法者有理,违法者受罚。念及初犯,罚的结果以教育为主,要把戴头盔的安全宣传单连读五遍,直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止,然后,转发朋友圈,集齐20个赞以示惩戒。
上班的高峰期,人们头戴“小钢盔”行色匆匆疾驰在人行道上。绿灯亮起,人们“倾巢”而出。人群中总有几个心存侥幸之人,想混水摸鱼。谁知,刚骑到对面,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交警一个手势,示意车主停靠路边,开始执法。姓名?身份证号?询问完毕,现场执法,随即开具了一张20元罚单,然后口头警告。被罚的人自认倒霉,拿着罚单缴费去了。
“哥们,我今天在大街上看到你了,出名了啊?”
“?”
“那个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是你不?”
“啊……尴尬了。以后必须戴起来,为了安全。
原来,交警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启用路面电子设备人脸识别系统,对未佩戴头盔人员的驾乘者抓拍,并通过十字路口的电子大屏进行人脸曝光,强化交通整治。
任何一项新规的执行,都需要经过宣传倡导、管理规劝、查纠处罚,才能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现在,五颜六色的头盔已成为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它践行着公民文明守法,安全出行的理念,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作者简介:
刘新芳,河南省焦作龙源湖实验小学语文教师、年级教研组组长。焦作市优秀班主任。感言:做一名智慧、博学、善学的语文教师,做好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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