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地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

· 慧育头条 来源:河南省教育网 作者:秩名 Wednesday January-12 2022 08:57:17
摘要:周口 日前,周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

周口

  慧智育:日前,周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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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培训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周口市,并经教育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的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管理参照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

  《通知》要求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主动接受监督。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规定 ,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其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通知》强调 ,各培训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将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强对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对收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对收费标准、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监督,依法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漯河

  日前,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布。

  对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基准收费标准为:市区:小班(10人以下)班型29元/课时·人次;中班(10-35人)班型25元/课时·人次;大班(35人以上)班型为21元/课时·人次。县域:小班(10人以下)班型26元/课时·人次;中班(10-35人)班型22元/课时·人次;大班(35人以上)班型18元/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漯河市,并经教育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的非营利性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

  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其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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