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彩凤专栏 | 有一种喜欢叫摧残

摘要:有一种喜欢叫摧残 宓妃去了,她喝了剧毒的鸩酒。她的嘴角流出红,她的脸上挂着笑。抛却了牢笼一样的荣华,带着给魏王子建送枕的柔情去了,带着对魏王子建无限眷恋去了,带着对……

有一种喜欢叫摧残

  宓妃去了,她喝了剧毒的鸩酒。她的嘴角流出红,她的脸上挂着笑。抛却了牢笼一样的荣华,带着给魏王子建送枕的柔情去了,带着对魏王子建无限眷恋去了,带着对自由爱情的期盼去了。高兴,为她的爱解放了,为她的心灵自由了。她的肉体香消玉殒,但她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她自由自在地向洛水飞去。如愿以偿的做了洛神。是啊,真爱不能倾知已,骄躯痛苦伴虎眠。这是她一种生不如死的痛。文帝曹丕的嫉妒、猜疑、自私、霸道的爱,令她身心疲惫,她只想找个地方歇歇。一缕香魂飘散去,暗淡了邺水朱华……

  把朦胧的泪眼从电视剧《洛神赋》中移出来,我不禁痛苦得仰天长叹:唉,有一种喜欢叫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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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目四看,从古至今这样的悲剧都在津津有味地上演。刺痛着一颗颗悲悯脆弱的心。因为喜欢山川,所以不见了“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因为喜欢野味,所以不见了“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因为喜欢蓝天,所以不见了“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因为喜欢狩猎,所以不见了“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就是因为喜欢,使多少珍贵的动植物永远沦为标本?就是因为喜欢,使多少人间美景成为遥远的绝唱《广陵散》?我们无法计算,也不忍计算。只能为这样的喜欢感到汗颜。

  下面让我们不无遗憾地“欣赏”如下喜欢。

  公元742年,经著名诗人贺知章的荐举,唐玄宗召见了李白。一曲《乌夜啼》打动了这个当朝天子。玄宗喜欢上了李白诗篇的绚丽多彩。先是坐在七宝龙床上为其调羹,后是让其做翰林供奉。玄宗喜欢李白沉香亭中吟诵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喜欢他随侍左右赏花饮酒,游山玩水时吟诗助兴。但这样的喜欢不是李白所求,他只有选择离去。喜欢摧残了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远大志向,更摧残了一个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壮志豪情。

  你是否还记得宋代那个五岁即能“书诗四句”的神童方仲永?他的父亲,因为乡人喜欢仲永的诗,便“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却不让他继续学习,几年后,仲永的人生也只好“泯然众人矣”。喜欢又摧残了一个天资聪颖的少年。可悲的是,千年前的故事正在我们这个时代翻版。家庭教育中,溺爱与骄惯,正如两把利剑,摧残着青少年的自立与创新。

  还曾经在电视里看到这样一个令人发指的场面:一只怀孕的藏羚羊被四五个偷猎者围追堵截得步履踉跄,当包围圈越来越小时,精疲力竭的藏羚羊居然跪下来,眼里流出颗颗泪滴,也许她痛惜腹中的胎儿,请求猎人放它一条生路吧……但这只藏羚羊裸红的尸体还是被狞笑的偷猎者抛弃在沙地上。而这一切的发生只是因为喜欢它那张值钱的皮毛!

  喜欢就可以摧残生命吗?

  喜欢重千斤,请不要轻言!更不要在喜欢的幕布下,埋伏下可怕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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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鸟儿在笼中啁啾悲鸣时,你不要说喜欢;当花儿在瓶中枯萎了容颜,你不要说喜欢;当秀木在你的斧头下痛得流出泪水,你不要说喜欢;当小草在你的脚下痛苦地呻吟,你不要说喜欢;当你所爱的人在你一厢情愿编织的罗网中左突右奔,你不要说喜欢!

  喜欢应该是这样的:

  一位叫朱丽娅·希尔的少女,为保护北美一株巨大的被称为“月亮”的红杉树,在那棵高达18层楼的树上居住了738天,直到树的所有者——太平木材公司承诺不砍伐这棵树。喜欢是一种恒心的坚持!

  陈老汉,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看到村庄里树上孵雏的白鹭,由于新年的爆竹声惊扰了它们,鸟巢从树枝间跌落,满地破碎的鸟蛋后,毅然率领子孙搬迁,把祖祖辈辈居住了近五十年的村庄让给白鹭家族。喜欢是一种无私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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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是你看到狗儿寒冷,给它垫上棉絮的细心;是你看到鸟儿受伤,将它从猫嘴中夺下来,给它疗治伤口,给它食物,然后放归山林的爱心;喜欢是幸福着心爱的人的幸福,痛苦着他(她)的痛苦,默默地注视着他(她)品尝生命的甘甜的大度与奉献;喜欢是让花儿与蜂蝶作伴;喜欢是让树撑起绿色的伞;喜欢是让小草永远拥抱春天!

  当喜欢的田野周围圈上了用“自私”编成的篱笆,禁锢了自由,理想,心灵与生命时,那么,这种喜欢就是素口骂人般的虚伪,是一种令人发指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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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于彩凤,黑龙江省集贤县职业学校语文教师。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黑龙江省集贤县七星诗社副社长,集贤县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萧红文学院宝清中青年作家骨干培训班”学员。作品散见于《河南经济报》《北方文学》《新青年》《作文周刊》《映山红》等报刊杂志。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多次。有作品入选《师兴旷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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