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教育局关于清理教育系统脱岗人员的公告

· 慧育头条 来源:网络 作者:秩名 Tuesday August-24 2021 21:21:29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育良好形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阳县中小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正政办〔2012〕28号)、《关于2006年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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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育良好形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阳县中小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正政办〔2012〕28号)、《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脱岗人员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辅单位。

  二、清理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不在岗工作人员(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人事代理教师)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连续脱岗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脱岗超过30个工作日的;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逾期不上岗的;

  (二)雇佣他人顶岗,本人未上班的;

  (三)已经申请工作调动、辞职,但尚未办理正式调动和减编手续的;已经办理正式调动、辞职、退休手续,未及时办理工资、人事信息和减编手续的;

  (四)未履行借调手续,学校之间私自相互借用教职工或借用到教育系统单位外及县外的;有借用手续,时间超过半年,但逾期未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

  (五)已故或判刑的,但未及时办理工资、人事信息和减编手续的;

  (六)已被审判、检查、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七)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管理规定不在岗的;

  (八)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履职的。

  三、清理步骤及时间

  (一)成立组织(8月15--8月20日)。成立清理教育系统脱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风政风室。

  (二)宣传发动(8月21--8月23日)。各单位召开班子会、教师会,宣传教育系统脱岗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三)排查核实(8月24日--8月26日)。各单位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以单位工资花名册(含服务期特岗教师、人事代理教师)为准,逐校、逐人核对落实上岗情况。

  (四)结果公示(8月27日--8月29日)。将排查出脱岗人员名单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

  (五)汇总上报(8月30日--9月1日)。各单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对脱岗人员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汇总上报教育局党风政风室。

  (六)结果处理(9月2日—5日)。根据各单位上报脱岗人员名单及初步处理意见,教育局结合学校意见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1.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超过1个月,接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已履行病假手续,病假超过6个月,自接到单位通知后3天内仍未报到的(因重大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除外,由单位提供诊断证明、病历、近期生活视频或照片),参照《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2.雇佣他人顶岗的,脱岗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扣发脱岗当年全部的“三项津贴”;脱岗时间3-6个月的,扣发脱岗当年全部的“三项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脱岗时间6-12个月的,扣发脱岗当年全部的“三项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和当年全部的绩效工资。自接到单位通知后3天内仍未报到的,视情节停发其工资,直至解聘。

  3.未履行借用手续,学校之间私自借用教职工的,自接到单位通知后3天内仍未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到的,停发其工资并追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校长及中心学校校长的责任;借用到县外及教育系统以外的,无借用手续和借用手续超过半年的,自接到单位通知后3天内仍未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到的,停发其工资。

  4.已调动、辞职、退休、死亡、判刑和采取强制措施受刑罚期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书面报告教育局,及时办理删除人事、工资关系、减编、计发工资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严格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属于局直单位脱岗的,局直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属于中心校下属小学的,小学校长负直接责任,中心学校校长负监管责任,并层层签订承诺书。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按时清理到位,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并将清理情况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管理。返岗人员回学校上班后,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在岗,严禁违规请假,严防出现新的脱岗现象。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在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的长效机制。

  凡有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举报电话:3289066、3289096

  特此公告

  正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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