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刚专栏 | 义务教育·杂费·“趴睡”费

摘要:(一)义务教育要收费的,收杂费、借读费。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第九条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

  (一)义务教育要收费的,收杂费、借读费。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第九条 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超出规定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在很多人看来,所谓“义务”大都是免费的。可事实上呢?比如本期某小学的收费通知:1.课后服务费每月150元,本期5个月共750元;2.营养餐本学期100元;3.保险费135元,教辅费178.7元。共计1163.7元。请自行扫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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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只是不收学费,但是要收杂费。这个杂费名目繁多而且数额不小,如上面三种费用加起来比学费、书费都高。就说保险费,10多年前笔者当班主任,保险费是真的出于学生自愿,也只收5元。可是现在呢?必须缴纳,还涨到135元,足足涨了27倍,这涨幅也太大了嘛!

  原来所谓的义务教育并不是免费,而是家长有义务送孩子入学,有义务缴纳各种杂费。国家在2001年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可是义务教育还是要收费,就因为是“基本普及”吗?似乎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不一样,很有自己的特色。

  又某地初中三个年级收费:本子费39.2元,七年级课本费372.2元;八年级课本费393.22元;九年级课本费366.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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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只是一项收费,还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做到了精益求精。请问:课本费要接近400元,这要买多少书呀。明显的是商家推荐的辅导资料多,还很贵。义务教育,成了商业行为。年年喊减负,又允许买教辅!以前是“自愿”,现在是“必须”。

  减负,就得拿砍掉重复的练习册和不必要的教辅资料开刀。可是这就触碰到一些人的利益,也就出动了他们的灵魂!难啊!减负,还包括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少交或者不交杂费。

  做不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就不要打着义务教育的口号,变着花样收费,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小点声)。

  (二)写到这里,看到有更奇葩的新闻。近日,网传“广东东莞某学校学生趴在桌子午休每学期需收200元”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网传截图显示,在某微信群内,一名ID为“某老师”的用户发文,“各位家长好,学生午休方式有三种:趴睡(每生每期200元) ;教室午休垫躺平(每生每期360元) ;午休室床位(每生每期680元)。据网友称,该微信群系东莞市虎门捷胜学校某班班级群。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解,为啥趴在桌子上睡还要收费?

  笔者说,不知是否义务教育阶段?就是非义务教育阶段也不应该收“趴睡”费呀。这趴睡费应该是杂费吧!真的是想钱想疯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吗?那下一步是否收桌椅费?收如厕费?真的是脑洞大开想得出来呀!这显然不是老师个人行为,老师没有这个胆量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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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东莞市虎门捷胜学校。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属实,是东莞市教育局规定的,下了文件,按照每天2元的标准收费,采取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自己回家午休。

  果然!教育局才有这个权力,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还“自愿原则”,呵呵!收取趴睡费,不知是否经过了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收趴睡费,让学校和教师背黑锅!

  教育差钱吗?贵州贵阳实小校长钟海燕一人就贪污了2.2亿,其他一把手呢?你可以揣摩得知。

  真是乱象丛生,连老师们都看不过去了!难道学校与学生之间真的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都说住房、医疗、教育是新的“三座大山”,信然!也难怪年轻人不结婚不生孩子,因为难!买了房生了娃,也养不起。养不起,除了吃喝拉撒,还有就是读书开支太大了。家长,真的压力山大!

  教育,忘了教育的本意;学校,忘了以生为本:都钻到钱眼里去了,把学生当成商品和韭菜。老师怎么忍心伸手向学生收取趴睡费?这样的学校,怎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样的学校怎么会值得学生留恋!这样的学校教出来的学生又怎么苛求他们感恩学校?感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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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铁刚,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语文教师。四川省骨干教师。勤于读书思考和动笔,发表教学文章和随笔一百六十余篇,著有《生活·阅读·感悟·作文》一书,即将出版随笔《灵犀自悟》。有作品入选《师兴旷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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