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二高联合正阳公安局、教育局开展“防诈骗、防欺凌宣讲进校园”活
摘要:正阳二高联合正阳县公安局、正阳县教育局开展“防诈骗、防欺凌宣讲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预防电信诈骗,防范欺凌事件发生,4月19日夜晚,…… |
正阳二高联合正阳县公安局、正阳县教育局开展“防诈骗、防欺凌宣讲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预防电信诈骗,防范欺凌事件发生,4月19日夜晚,正阳二高联合正阳县公安局、正阳县教育局于明德楼八楼报告厅开展“防诈骗、防欺凌宣讲进校园”活动。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室殷世好主任,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朱胜楠警官,慎水乡派出所余波警官分别做了宣讲。学校副校长周新松参加活动。
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上网要有防骗意识,对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律不看、不理、不点;不要理睬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不要贪图小便宜,轻信中奖、赚外快、双倍返还等说辞。记住,所有的刷单都是诈骗。对于任何理由的转账、汇款、验证等要求,坚决不听、不信、不通过、不转账。不要在网上透露个人及家庭的任何信息,不让骗子有可乘之机,牢固建立防诈骗防线。
校园防欺凌安全知识
一、什么行为称为校园欺凌
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具体到校园事件中,有4个判定校园欺凌的重要指标:
1.蓄意。欺凌行为并非偶然无意和一时冲动,而是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
2.重复且长期对待。一个或多个学生长期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某一学生,或一个、多个学生经常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不同学生,都视为校园欺凌。在偶然发生的打架、骂人情境中,如一方有明显优势,却不顾及对方生命安全,长时间发起殴打等行为,也属于欺凌。
3.明显权力优势。欺凌者或身体强壮,或人多势众,或具有颠倒是非的能力和经验,或拥有一些重要地位或资源,与被欺凌者对话时,表现出明显的权力优势。
4.以被欺凌者的感受为准。如果调查干预中,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恐惧说“没事儿”“开玩笑”,从被欺凌者的面部表情、行为表现已能判断其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就可判定为校园欺凌。
二、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与同学友好相处,当遇到矛盾时,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情坚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财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和家长、老师、警察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和帮助。
2.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遇到暴力行为时,应找机会逃跑、大声呼救或是借助一些小动作寻找逃跑的机会。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三、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侮辱他人、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遇到校园欺凌时,一定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一起努力,彻底扫除校园暴力,创建安全、和谐的美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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