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实验初级中学2024秋季招生公告
摘要:正阳县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 |
正阳县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秘〔2024〕19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 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660人。
二 招生对象:
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且具有正规学籍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 学区划分:
实验中学本学区:东至建设路,西至正阳花都大道,南至真阳大道以北,北至实验中学对面社区包括邹楼社区,北至洞宾路以南。
四 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8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正阳县实验初级中学风雨操场西门
五 招生范围:
1.具有学区内常住居民户口和住房。
2.非学区内常住居民户口,但父母在学区内购有商品房、且具备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购房发票,截止招生报名之日起,已实际入住达6个月以上(以水电气费缴费原始发票为准)。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人及享受优待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和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
六 招生条件和办法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位置情况,按照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子女、“户,住一致”优先的原则依序录取, 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顺序如下:
(一)户籍(包括出生时随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且无户口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下同)地址、户籍编号与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内。
(二)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地址不一致,但家庭住房在学校学区内或户籍地址在学校学区内的。
(三)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商人员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方可在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用工单位出具的原始工资发放花名册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至少一年以上,且学区内租赁房屋合同方,可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至少提供6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票据。同时家长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六)在外地就读转回县城学校就读,须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一条规定者,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所在学区学校审核后,交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集中会审,方可办理转学入籍手续。
七 相关要求
1.属于集体房产、自建住房等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建筑许可证、缴款凭据、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显示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的材料,由学校进行实际调查认证。
2.公寓、门面房不作为入学房产条件。
3.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不少于6个月,劳务合同(规范的合同文本)或单位社保证明(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不作为学生入学条件),务工时间截至目前不低于一年。
4.正阳县个人房屋权属信息表(凭身份证在政务服务中心自功机上打印)。
八 报名注意事项:
家长自备2个档案袋,提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入袋中,袋上写学生姓名,毕业小学,家长联系电话及袋内所装材料清单。
九、要求与说明:
1.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来校接受材料审核,过期不候,非规定时段和片区的报名人员不予接待。
2.如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坚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处理,请不符合我校招录条件的学生及时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入学。
3、学校招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报名咨询电话:
18439652500
15836610206
正阳县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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