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公开选聘50人!
摘要:遂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县外优秀教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 |
遂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县外优秀教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外选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优秀教师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为使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坚持编制空岗补缺的原则;
2.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与教学岗位一致或相近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0名。
三、选聘范围
遂平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和非遂平户籍在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包含特岗期满教师(函询当地编制、人社部门)。
四、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遂平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配偶其中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外地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者荣获过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龄3年以上(2020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包括特岗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必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师德优良;
8.以下三种情况的优秀教师可不受户籍、教龄条件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的;
(2)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的;
(3)所任教学科为我县紧缺学科(体育、美术、物理、生物)的。
五、选聘方式
选聘县外优秀教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选聘事项,并对拟选聘的县外优秀教师进行甄别、筛选,待资格审查后按照拟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5的比例进行笔试;1:1.2的比例进行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后逾期不报到者,按成绩一次性递补。
六、选聘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遂平县人社局事业股(城南新区3号楼3610房间),电话:0396-4900815。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聘任证及近3年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遂平县2023年选聘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表》一式1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5.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
七、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工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1)考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教师职业道德、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数如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成绩75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考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原始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选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九、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相关部门按程序提档,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在现有编制空缺范围内,办理有关手续列入编制,原则上按实际岗位需求分配到与原工作学校性质相同(即原在城区公办学校的分配到城区公办学校,原在农村学校或民办中小学校的分配到农村学校),且与原聘用学段相同的学校工作。录用后,三年内不得调出遂平县教育系统。
十、有关要求
1.选聘县外优秀教师工作,事关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遂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县外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外优秀教师选聘工作。
2.选聘过程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操作,实行阳光选聘,广泛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县外优秀教师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4.对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分配安排的教师一律不得录用。
遂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县外优秀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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