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成长 与法同行--正阳县第十四小学开展教育专题讲座
摘要:慧智育: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巩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构建和谐融…… |
慧智育:为进一步引导学生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巩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构建和谐融洽的校园氛围。12月20日,正阳县第十四小学副校长王告和政教处副主任魏佩佩为六年级的学生带来一场预防校园欺凌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魏主任通过一段生动的视频和几个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校园霸凌的严重性。她指出,校园霸凌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在心灵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同时,霸凌者本身也会因为不良行为而走上错误的道路。讲座中,魏主任详细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几种常见形式,包括力量暴力、心理欺凌、言语欺凌等,并引导大家识别这些行为,强化预防意识。接着魏主任从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应对两大方面详细为同学们支招,她强调,面对校园霸凌,大家一定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正确应对欺凌。
最后,魏主任带领全场共同宣誓:从自身做起,杜绝校园欺凌。
王校长列举几种情形让同学们做出判断,帮助同学们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理念。不仅让同学们收获了丰富的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技能和正确的价值观,还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具体而言,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需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刑法明确列举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则需承担刑事责任。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需负完全刑事责任”。同学们听得专心,学得认真,积极踊跃回答王校长提出的问题。
本次专题教育讲座,为净化校园风气,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今后我校将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主线,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让同学们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中,成长为一名“ 向真、向善、向美”的阳光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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