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师 | 王辉:最爱《石头记》——弁言
摘要:我对《红楼梦》的喜爱始于我读中师的时候,那时候我十八九岁,是个所谓的文学青年。第一遍读《红楼梦》的情形远没有第一遍读《平凡的世界》记得清晰:1994年初冬的一个周末,在…… |
我对《红楼梦》的喜爱始于我读中师的时候,那时候我十八九岁,是个所谓的文学青年。第一遍读《红楼梦》的情形远没有第一遍读《平凡的世界》记得清晰:1994年初冬的一个周末,在学校宿舍里我是一口气读了12个小时把《平凡的世界》读完的;而《红楼梦》的第一遍是断断续续读了一个多月才读完的。《平凡的世界》和《红楼梦》完全是两个世界的故事,可是它们带给我的感动却是相同的,真切的。好的文学在构建人的价值观上作用是相通的,一致的。
1995年中师毕业后,我做了一名普通的乡村教师,教初中的语文课。当我的学生读到八年级的时候,我总给他们推荐《平凡的世界》,我希望他们能够利用假期,把路遥用生命写就的那部著作好好地看一遍。开始几年效果还好,然后就越来越差强人意。2010年以后,再推荐也没有学生读,网络游戏一统天下,生在福窝里孩子对路遥所展现的“苦难文学”完全丧失了兴趣。其时,呜呼哀哉的是整个文学界,文学书籍在书店里鲜有人问。2011年暑假,我和儿子一块去上海玩,在去上海书城的路上,看到一个规模不小的书店,正在论斤叫卖各种书籍。不管什么书,每斤8元!儿子挑了几本我连书名也看不懂的书,我挑了几本关于收藏的书。一过称,正好5斤重,店主顺手拿过来一本,说是饶头儿。我一看心里颇为惊喜,白送的那本书竟是中华书局出版的鲁迅先生创作的《中国小说史略》单行本,是我早就想收入囊中的。不料冥冥之中却是以一种这样的方式得到的!
2019年部编九年级语文下册教材“意外”选入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内容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从语文学习的角度而言,没有比《红楼梦》更精彩的语言了!语文课本节选的这一部分内容是说,村妪刘姥姥出于感恩,二进大观园。贾府家宴上刘姥姥为讨贾母欢心,在王熙凤和丫头鸳鸯的导演下,在饭桌上故意作怪,逗得众人十分开心。曹雪芹在描述众人欢笑的名场面时,写出了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笑点,成为小说语言描写中极为经典的的一段。看到这部名著的章节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又听说《红楼梦》还被列为高中学生必读的经典名著,我心中觉得欣慰了不少。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对《红楼梦》的喜爱与日俱增。但是你要我具体说出我喜欢《红楼梦》的什么,我还真的一时说不出。这种情形,就像一个年轻人在他心爱的姑娘面前,说真的,他因为喜欢她,他反倒是说不出特别动听的话语来。
记得1995年中师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我拿起笨拙的笔,写了几篇关于《红楼梦》人物评价的小文章,我把这几篇小文章誊抄在一起,制作成一个小册子。我知道我写得很肤浅,谈不上什么学术水平,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写作是认真而神圣的。因为在我的眼中,《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尽管我说不出它的伟大之处,可是我却坚信,不管岁月如何流转,《红楼梦》一定是一部永恒的巨作!我也不知道这种自信来自何方,只是我坚信我是对的!当时我让我一个喜爱绘画的同学——陈曦给我的这个小册子画一个封面。事先我并没有告诉她画什么,也没有做任何限制。可是,当她把封面画好交给我时,我觉得她是我的知音:她画了“黛玉葬花”的画面作为封面。封面中的黛玉烟眉微蹙,似喜似忧,双手扶花锄,泪光闪闪,似有万千话儿要诉于人听。她衣袂飘飘,临风而立,风情万种,绝代千古!
在《红楼梦》的开篇,曹雪芹似乎就给出了为什么要写作这部书的答案:“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己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防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阅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我认为这是曹公最为真实的创作意图。一个经历了人生极度繁华和一切幻灭的人,看透了世事,看透了人间沧桑,是不会再说谎话的。所谓假语村言,其实是心中至情。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感受到曹公在写作《红楼梦》的过程中,心路历程是极为坎坷的。有红学家考证:曹家被抄的时候,曹雪芹应该是四五岁的样子,随家人被递解至北京,几世繁华一朝而逝,曹家变成了西山脚下的一户普通人家,曹雪芹所述《红楼梦》完全是敷演出的一出大戏。亦有持不同之见者:曹家被抄时,曹雪芹时年十三四岁,已渐晓人事。我赞同后者的看法。从《红楼梦》前80回中对满清贵族生活细节的描述,特别是对众多不同身份,不同地位,在不同场合的着装的精细刻画,还有诸多的生活细节的细腻展现,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是很难有那么深的记忆和体验的。而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许多关于青春的记忆却实在是刻骨铭心!
想象一下那个抄家的场景吧:也许是在一个慵懒的午后,整个大观园里静悄悄的,连怡红院里那只仙鹤也单足倚着太湖石睡着了。忽然,整个府邸喧闹了起来。满耳是差役的呵斥声,女人的尖叫声,各种动物受到惊吓之后的鸣叫此起彼伏。曹雪芹尚在似醒未醒之时,就被人挟持到前院,站在了他的父兄之后,并被厉声训诫。这个由曹家男人组成的队伍,一个个都噤若寒蝉,还有人在瑟瑟发抖。当这个十几岁的孩子明白了眼前的一切时,经历了内心的恐惧和慌乱后,不得不接受了自己人生的巨大变故。他知道,那种锦衣玉食的日子结束了,他要面对的将是一个未知的人生,悲凉的人生。
红学家们对曹雪芹家道败落后的人生经历的考证也验证了那一年那个少年的巨大不安。果然是从“钟食鼎鸣”到“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天壤之别!据说曹雪芹不仅会写诗,而且是一流的诗人,但是诗歌换不来米粮。还好他还会画画,还会做风筝。相关零星的资料记载,曹雪芹做的风筝,在当时的京城还是有一定的知名度的。1980年“中国人民邮政”发行了一组《风筝》邮票,一套四枚,主图是燕子,设计者就是从曹公留下的风筝图谱上选的。或许是靠着这个手艺,一家人勉强活了下来。只是当夜深人静之时,当家人都进入梦乡之时,曹公才深感人生的孤独。他是个旷达之人,并不抱怨命运的无常。他只是在心灵深处长叹,他不想生命没有意义。他要留下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他要写下来,不管多艰难。
打开记忆的大门,曹雪芹的心底最难以忘记是所见过的一些奇女子。这些奇女子美艳聪明,博学机智。她们或温柔大方,或果决勇敢,在哪个方面都不让须眉。可是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里,女人始终是男人的附庸,她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最终沦为男人的玩物。曹雪芹决心给这些奇女子立传。他是从心底尊重这些女孩子。他想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那些女性的生命同样可以大放异彩,只要给她们提供足够的舞台!在当时曹雪芹对待女性的态度可谓惊世骇俗!
《红楼梦》的创作意图显然又被后来的“红学家们”过度猜测。他们一头钻进故纸堆里,抓住一点点蛛丝马迹就大做文章,做出自认为高明的解读,长篇累牍地聒噪,无休止地争论,谁也说服不了谁。而对于真正喜欢痴迷《红楼梦》的人来说,他们对曹雪芹为什么要写《红楼梦》并不是太关心,他们只庆幸自己读到了《红楼梦》,爱上了《红楼梦》。这就足够了!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不管是索隐派,还是考据派,都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让喜爱《红楼梦》的人弄清楚几个长达二三百年的悬疑:曹雪芹到底是曹寅的儿子还是孙子?写下累累叠叠评语的脂砚斋到底是谁?和曹雪芹什么关系?曹雪芹到底去世于何年?后四十回到底是谁续写的?这样的问题至今尚没有一个确切的合理的解释。我说的第一个话题:曹雪芹为什么要写《红楼梦》就是一个难于回答的问题。
如果上面几个问题弄不清楚,《红楼梦》到底是不是曹雪芹写的也很值得考证。不过,话虽如此,即使有一天考证出来《红楼梦》不是曹雪芹写的,也不妨碍《红楼梦》应有的艺术高度,它依然是一部盖世奇书。像《红楼梦》这样的文化巨作,只有我们这个民族才会诞生,所以我们百读不厌,浸淫其中,揣摩研究,乐此不疲!喜爱《红楼梦》的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而且不止一个。但是许多理由都是表面的,爱到深处,其实是没有理由的。如果非要找一些理由,那就是因为人们在《红楼梦》这部大小说里,找到了另一个自己。
《红楼梦》有名有姓的人物数百个,身份地位不同,性格迥异。在小说家的生花妙笔之下,都展现了生命的自我。许多生命虽然很短暂,宛若昙花一现,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众多人物的故事中,每个读者感受到了自己内心的挣扎,看到了青春的活力与豪迈;品尝到了生命曾经的巨大幻灭感。这样的感觉在《三国演义》里面找不到,在《水浒传》里面也没有,《西游记》就更不用说了。
《红楼梦》虽然集中突出展示的是满清贵族的生活,但它所描绘的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却又是其它三部明朝的经典小说所无法企及的。《红楼梦》的叙事触角延伸到了当时社会的方方面面,上至皇族公爵,下至刘姥姥一样的村妪,小说无一例外地揭示出生命存在的不同形式,不同状态。因而许多读《红楼梦》的人,会不自觉地沉浸其中,消融在曹雪芹编织的故事里,这才是《红楼梦》被许多人喜欢的根本原因。
只有《红楼梦》,让读过这部书的人体味了生活曾经的芳华。尤其是经历了情感纠葛的少男少女们,更是在读到林黛玉对月垂泪时,也就义无反顾地陪着她,常常不知夜已深,月已走,情已冷!
在《红楼梦》的前面,有个叫“兰陵笑笑生”的人,也写了一部惊世骇俗之作《金瓶梅》。这部书的知名度是可以和《红楼梦》媲美的。喜爱和研究这部书的人也很多。这两部书的显著不同是:一部大雅,一部大俗!大雅的是《红楼梦》:小说文本语言典雅,贵族王府的生活优雅,大观园里赏景写诗的风雅。而《金瓶梅》写宋人的市井生活,人间烟火气很浓。西门庆财大气粗,是地方一霸,占人钱财,霸人美妻,逍遥自在,荒淫无度。因为《金瓶梅》极度地真实,极度的揭露,因而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收获了历代小说爱好者的点赞。其实,读一部经典是有层次,有境界的。
过了不惑之年再看《金瓶梅》,就会觉得这部书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已然修炼成佛。他在创作《金瓶梅》的时候,其实内心充满了大悲悯,他悲悯市井生活下,一切为欲望而活着的芸芸众生!当一个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欲望的时候,他或许觉得活得很孤独。然而当一个控制不住他的欲望的时候,他的动物性的一面就显露出来,那当然是很可悲的。
《金瓶梅》面世之后,真正喜爱这部书的人,是把它当成一部佛经来读的。潘金莲是中国文学史上塑造的最为成功的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形象。她从来就没有被尊重过,一直是男人们泄欲的对象。极为荒谬的是,她却成为古往今来第一淫妇!这不仅是对她不公平的问题,更是这个社会文明程度长期停滞不前的表现。西门庆表面上看是无比风光,而实际上不过是欲望的奴隶:对钱财无休止的占有,对女人无穷尽的淫欲。结果自然是下了地狱。《金瓶梅》就这么赤裸裸地呈现着不同生命在现实社会中生存状态!他——兰陵笑笑生,其实是要渡人的!他是站在人生的高处俯瞰众生的!读《金瓶梅》读到这个意识,才是读出了境界的!
再说《红楼梦》。毫无疑问,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时候,《金瓶梅》对他的影响显然是很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两部书尽管在风格上大相径庭,但在主旨上却也有相近的地方。台湾学者蒋勋亦告诫喜欢《红楼梦》的人,要把《红楼梦》当成一部佛经去读。小说的主人公贾宝玉有一块“通灵宝玉”。“玉”和“欲”谐音。写《人间词话》的王国维在论述《红楼梦》的精神时说:“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每个人的一生都像极了那个钟摆,在孤独与欲望之间徘徊。要放下许多东西不容易,要看透许多东西更不容易。《金瓶梅》对生活是一种原始的呈现,而《红楼梦》却极尽渲染。它透过华美的语言,通过一个个真切的生活细节,让走进小说的每个人,呼吸之间的确感到“悲凉之雾,遍被华林。”人在什么时候品味到人生的悲凉?在孤独袭来的时候。若能觉悟到人生的悲凉,品尝到了生命的孤独,一个生命才开始走向成熟,才会知晓自己不过是“沧海一粟。”
至此,《红楼梦》因其所营造的悲剧美,所编织的人情美,彻底征服了我们原本愈来愈麻木的灵魂,击中了我们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让我们在缠绵悱恻的阅读中找到了另一个自己。
贾宝玉喜欢林黛玉,首先源于他对林黛玉的尊重和爱护。尽管曹雪芹写了一个亘古未有之“还泪”的神话,可尊重一定是爱的前提。贾宝玉并非一个泡妞高手,他尊重每一个女孩子,尊重每一个生命,这是贾宝玉最可贵的地方。回到现实中想一想,人间寻常夫妻,凡是恩爱有加的,必定是相互尊重。尊,方可相敬;重,方能体谅。
有比较才有鉴别,纵观《红楼梦》皇皇巨著,具有全方位脊梁性质的人物,毫无疑问是贾宝玉!这是一个背离了主流文化和宁荣二公价值期待的异样孩子。贾宝玉不等于曹雪芹,曹雪芹应该大于贾宝玉。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时候,把关于如何做男人的种种思考,种种探索,种种新锐与前卫的智慧火花以及面对种种传统文化的无尽困惑和艰难选择,都倾注到了贾宝玉的性情之中。
于是我们看到的宝玉就是一个“亲近不得”的人,就是一个“可解处又说不出理数”的人;就是一个红学家眼中有 “说不得”的人!可是不管如何评论这个文学人物,他都是如宝似玉的一个,绝没有辱没他的名字!
他不是我们俗世中人,他是自然之子。他用一颗赤子之心和大自然对话。他时而对着一朵花儿发呆,时而和燕子私语,时而痴迷于斯园斯景,时而对月长叹。宝玉是一个喜聚不喜散的人,不管哪一个人的离去都让他怅然若失,让他愁肠百转,让他心下感伤!之所以如此,归根到底是因为他是孤独的一个,为什么有事没事他总往黛玉那里去,因为只有林黛玉是他的知音!可是世上没有第二个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所以,就是林黛玉,也并非全部都懂贾宝玉。从这个角度来说,生命的本质就是孤独的!
《金陵十二钗》也曾经是《红楼梦》的一个书名。曹雪芹本要为几个闺阁奇女子作传,要实录下她们的风流见识。她们是曹雪芹心中所有的青春记忆:美好而伤感,有梦里的笑声软语和无尽的沉重怀念。又特意把“金陵”二字冠在前面,就是要告诉各位看官,这几个女子的故事绝非小说家言,而是确有其人其事。
从《红楼梦》开始以手抄本的形式在世间流传,不同阶层,不同性情,不同见识的读者就有各自的看法:林黛玉和薛宝钗到底哪个最让人喜欢?在经过了上百年的争论之后,人们觉察到自己错了。当这个比较一建立的时候,其实就已经错了。更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人们总好比较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种种不同,而很少从这两个文学形象的身上找出相同的地方。通常的说法是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其实不是,最大的根源是每个人后天不自觉产生的分别心。
大观园里,才女云集,但才思可堪与钗、黛一拼的,仅湘云一人而已。芦雪庵、凹晶馆以及历次赛诗联句,湘云都来得快且多。芦雪庵一役,湘云有鹿肉助兴,诗思敏捷,独战宝琴、宝钗、黛玉。不仅如此,就这么一个大家闺秀,女红刺绣,湘云样样拿得出手。
然而那样好看的花最终还是谢了!醉情溢言、酡红沉梦的日子最终还是在落花飘摇着的影子中远去了。湘云的出现始终像几缕飞云一样悄然,她的离去隐约着许多温暖却没有痕迹。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大约最适合用在湘云身上,那种清朗的悠远、飞动的飘逸,那种漫不经心的和谐,应该是史湘云永远的形象。
一部《石头记》,曾名《情僧录》。“情僧”者,宝玉也。他最是有情,是为“情圣”,又遁入空门,终为“情僧。”这部奇书又曾名《风月宝鉴》,曹雪芹想借风月之苦教化世人:守住初心,方得善终。这部天书还曾名《金陵十二钗》,为上天钟情的一群女孩儿画像立传,描摹她们的颦笑之美,伤怀于她们的不幸人生。直到数载之后,反复增删,最后定名《红楼梦》。“红楼”者,女儿之楼也,豪门之楼也,大观之楼也。“梦”有千千结,人生梦一场。不复曹雪芹有梦,凡读到此天书者,莫不浮想联翩,如在梦中耳。
是为序。
癸卯年暮春修订于于无檐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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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梦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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