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面向小学一二年级校外线上培训不得留作业

· 参考信息 来源:新京报 作者:高杨 Thursday October-24 2019 19:06:53
摘要:近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四川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校外线上……

近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四川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等.

具体而言,按照《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四川省将重点从培训内容、课程时长、教师队伍、信息安全、经营收费等方面进行监管.

在培训内容方面,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时长方面,线上培训的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师资方面,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实施方案还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履行相关提醒和说明义务,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此外,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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