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摘要: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课后服务内容、资源、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现就有…… |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课后服务内容、资源、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缓解了家长“三点半”接送难问题。但是,一些地方课后服务资源不够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够科学,课后服务活动内容还比较单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如何优化课后服务内容?
《通知》要求,一是明确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安排科普、体育、美育、劳动、阅读活动、作业辅导答疑,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并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二是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具体内容为:“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三是明确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四是明确分级分类优化服务内容,针对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教育教学内容,以班级为主体开展兴趣类活动,以年级或学校为主体开展社团拓展类活动,并制定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五是要求公开课后服务安排,学校在开学一个月内要通过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开课后服务安排表。
三、学校可以开设哪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通知》提供了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分类参考目录(附后),分成八个方面。一是辅导答疑类,包括课堂所学答疑解惑,各学科作业辅导;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指导;学习态度、方法、习惯综合指导。二是科技活动类,包括科普讲座、科学讲堂、信息技术、模型制作和创客活动等。三是美育类,包括舞蹈活动、音乐活动、美术活动、戏剧与影视类活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活动等。四是体育锻炼类,包括球类运动、操舞活动、水上运动、冰雪运动、趣味体育活动、武术运动、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等。五是劳动实践,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各类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服务性劳动。六是阅读朗诵,包括专题阅读、诗词诵读、英语阅读、读书心得交流、演讲表达活动等。七是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包括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消防知识、交通法规、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八是校外活动,包括利用学校周边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基地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等教育场所共同开发的具有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系统性的活动课程等。
四、如何整合课后服务资源?
《通知》要求,一是挖潜校内外教师资源,发挥在职教师个人特长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校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返聘退休教师或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等,共同参与学校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戏剧等方面的课后服务。合理用好国家、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形成线上线下合力。二是用好校外资源。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文联、体协等公益组织资源,高校、科研院所或职业学校资源,传统文化资源,并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聘请传统手工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对校外引进人员,各地各校要核实资格证明材料,开展违法信息查询,并对其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三是加强开发指导。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育人作用,开发科普、体育、美育等优质课后服务项目,为辖区学校课后服务提供送服务到校、培训教师服务。教研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研究工作,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四是建设课后服务资源平台,各地要建立课后服务优质资源平台或参与教育部课后服务子系统试点应用。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资源库,面向中小学和社会遴选一批优质课后服务活动项目。
五、如何规范课后服务管理?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组织,探索建立区域课后服务管理和指导中心,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加强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优化课后服务流程,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竞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二是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六、规范课后服务工作要做到哪“五个严禁”?
《通知》要求,要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各地各校坚持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或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
七、如何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统筹,科学制定教师取酬标准,统筹课后服务经费,统筹城乡学校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发放标准,统筹各类项目资金,加强学校功能室、活动室建设与课后服务器材保障,确保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开展好。
八、如何落实课后服务工作责任?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要落实市级指导和监督责任,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在市域范围推动解决制约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全面落实课后托管服务“1+N”模式要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一校一案,不折不扣落实好课后托管服务“1+N”模式要求。要落实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责任。课后服务送课到校、培训学校教师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全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考核重要内容。
九、如何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在2023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将本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督学的重要内容,每月到校督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课后服务质量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督促检查各地课后服务活动开展及课后服务安排表纳入“晒课表”情况,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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